顏上堯副校長自112年2月1日起代理本院院長職務

  •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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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淇院長任期至112年1月31日屆滿,因未通過續任,本院需啟動新任院長遴選事宜,惟林院長任期屆滿前確定無法產生新任院長人選,校長遂於111年12月15日批示由顏上堯副校長代理本院院長職務,代理期間自112年2月1日起至新任院長到任前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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