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院院務會議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本會議以院長及所屬單位主管為當然代表,並由全院專任(案)教研人員總人數五分之一(採四捨五入)為選任代表。爰以112年8月1日在職專任(案)教研人員總人數計算,112學年度院務會議選任代表應為16人,扣除各單位推選之選任代表9名後,本次應普選7名。
二、下列人員依本院院務會議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但書及第三條規定,不列入普選候選人名單:
(一)當然代表:楊自平院長、卓清芬主任、黃道明主任、劉柏桑主任、黃崇修所長、皮國立所長、曾少千所長、許宏儒所長、林建廷主任、蔣竹山主任。
(二)各單位推選之選任代表:孫致文副教授、吳慧娟副教授、甘佳平副教授、李彥儀副教授、李孝悌專案教授、王瑞婷助理教授、張立杰教授、辜玉旻副教授、李振亞副教授。
(三)本次限制連任人員:賀廣如教授、劉旨峯副教授、王聖閎助理教授。
三、本次投票採線上不記名投票方式辦理,每人至多可投7票,投票時間自8月3日12:00(週四)起至8月17日12:00(週四)止,投票結束後,將請計算中心提供不記名投票結果,當選名單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