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三、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並具網站或資料庫後台管理經驗及帳務管理能力。
(三)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有責任感、配合度高、溝通協調能力佳。
四、工作項目:
(一)文學一館、二館及文學三館(人文社會科學大樓)共三棟之公共區域機電設備管理維護及水電土木設施故障修繕。
(二)本院部門及計畫經費之請購、驗收、請款作業。
(三)本院所屬財產之年度盤點、新增、移轉、報廢。
(四)本院所屬教室、會議廳之場地管理、借用申請業務。
(五)本院網站資訊更新維護。
(六)文學一館、二館及文學三館門禁感應系統權限維護。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聘期:預計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若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因代理原因消滅,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於其復職之日離職)。
六、待遇:
(一)薪資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3,615元,碩士學歷起薪38,785元)。
(二)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七、工作地點:國立中央大學文學院辦公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八、工作時間:
(一)週休二日,差假及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二)視本院業務狀況配合加班,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九、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並於112年1月6日(星期五)前以E-mail方式寄至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clee45@cc.ncu.edu.tw,信件主旨請填寫「應徵國立中央大學文學院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1.個人履歷表(含相片、個人基本資料、連絡方式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經歷證明文件。
4.其他助審資料(無則免附)。
(二)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三)聯絡人:李承潔秘書(03-4227151轉3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