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文学院院长候选人认可投票业于108年12月10日办理完竣。
二、本次符合选举人资格者(文学院讲师级以上教师,含专案教师及研究人员)计78人,实际参与投票人数57人,已达选举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三、当日下午3时由召集人李光华副校长、唱票委员刘德明教授、监票委员吴学明教授及计票委员卓清芬教授,就2位候选人林文淇教授及郑政诚教授之选票分别进行开票作业。
四、开票结果,林文淇教授及郑政诚教授均获投票人员二分之一(29人)以上同意通过(仅统计至确定通过时即告中止),今日将依程序由院长遴选委员会签请校长就前开2位院长人选择聘之。
文学院办公室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