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自108年8月1日起由李瑞腾教授代理院长职务

  • 2019-06-24
  • RulingDigital

 

主旨:本院自108年8月1日起由李瑞腾教授代理院长职务至新任院长到任前1日止。

说明:本院因于现任院长108年7月31日任期届满前无法产生新任院长人选,校长爰依本校院长新任续任及去职办法第6条第1项规定,于108年6月24日批示:「请李瑞腾教授代理至新任院长产生到任前1日止。」。

文学院办公室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