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院长候选人认可投票 公告
主旨:本院订于108年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时起至下午3时假人文社会科学大楼LS-214(文学院交谊厅)办理院长候选人认可投票,敬请本院讲师级以上教师(含专案教师及研究人员)踊跃投票。
说明:
一、 依据:
本院院长新任续任及去职作业要点第8点第1项规定:「院长遴选委员会依下列程序产生院长人选二至三人,于院长任期届满一个月以前,签请校长择聘:(一)选定日期,陈报院长召开选举会议,由院讲师级以上教师(含专案教师及研究人员)选举,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与投票,就院长遴选委员会提出之院长候选人采个别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认可投票之程序,投票人员二分之ㄧ以上同意者为通过。(二)每一候选人选票之统计至确定通过或不通过时即告中止。」。
◎本院108年10月15日院务会议业删除第二轮投票规定,依修法说明,如第一轮投票未能通过院长人选2至3人,则重启遴选。
二、 本院院长候选人(依递件先后排序):
(一)英美语文学系 林文淇教授
(二)历史研究所 郑政诚教授
三、 投票时间:108年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时起至下午3时止。
四、 投票地点:人文社会科学大楼LS-214(文学院交谊厅)。
五、 开票时间:当日下午3时起当场开票,欢迎参观。
六、 注意事项:
(一)不得委讬他人代理领票及投票。
(二)采个别投票方式,对2位院长候选人分别进行同意或不同意投票。
(三)选票设计以不同颜色区分2位候选人票单,卜字章盖在方框内为有效票。
(四)投票人数若未达选举人数三分之二,本次选举无效,选票密封,另组院长遴选委员会进行遴选。
敬请踊跃出席投票=文学院办公室 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