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维彰教授自112年2月1日起代理本院副院长职务

  • 2023-01-05
  • Admin
兹因李振亚副院长任期至112年1月31日届满,颜上尧代理院长爰推荐师资培育中心单维彰教授兼代本院副院长职务,并经校长112年1月4日同意聘任,代理期间自112年2月1日起至新任院长到任前一日止。

文学院办公室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