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維彰教授自112年2月1日起代理本院副院長職務

  •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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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因李振亞副院長任期至112年1月31日屆滿,顏上堯代理院長爰推薦師資培育中心單維彰教授兼代本院副院長職務,並經校長112年1月4日同意聘任,代理期間自112年2月1日起至新任院長到任前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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