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上尧副校长自112年2月1日起代理本院院长职务

  •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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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淇院长任期至112年1月31日届满,因未通过续任,本院需启动新任院长遴选事宜,惟林院长任期届满前确定无法产生新任院长人选,校长遂于111年12月15日批示由颜上尧副校长代理本院院长职务,代理期间自112年2月1日起至新任院长到任前一日止。

文学院办公室谨启